稽核組織及運作
為落實內部稽核功能之發揮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遵循,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係直接隸屬於董事會指揮,並編制有一名專任之稽核人員,其適任條件符合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2月11日台財證稽字第0910006134號
函之規定,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,並提董事會決議。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係依據「薪工循環」、「薪資管理辦法」、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」
之規定辦理,其考評依公司之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」規定辦理,前述任免、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長核定;稽核人員亦持續進修並參加主管機關指
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,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。
職 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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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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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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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經 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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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核經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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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淑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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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江大學會計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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璨圓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副理
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門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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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部稽核之運作
內
部稽核單位均於年底前擬訂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,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,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,以客觀公正之立場,依本公司「內部稽核制度」訂定之稽核程序與
稽核重點,實地抽核樣本進行檢查、核對、勾稽、評估,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,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,相關之稽核報告、工作底稿及
資料並至少保存五年。
內部稽核人員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,均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,並於該報告呈核後加以追蹤,定期作成追蹤報告,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,且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獨立董事查閱,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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